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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

    杭政办函〔2018〕64号


    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地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增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科技型企业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全市 “国高企”的培育和发展,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强度,推进产业向高新化发展,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的深度融合。

    主要政策内容

    分申报补助和认定奖励两个方面进行扶持。

    1

    申报补助。对在省科技厅云服务平台提交“国高企”认定申请,并通过专家评审(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申报经费补助。同一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补助。

    2

    认定奖励。对获得科技部“国高企”申报认定(不含重新认定)的企业,在享受申报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40万元奖励。

    政策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本文转自:杭州财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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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加快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助推数字经济发展若干

    杭政办函〔2018〕114号


    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八八战略”,全面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加快“三化融合”进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协同开展国际级软件名城创建工作的合作协议》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53号)精神制定。

    主要政策内容

    1

    政策中所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产品、信息技术服务、嵌入式系统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量子计算等涉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的产业。

    2

    支持企业自主研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研发投入在300—1000(含)万元且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8%—10%(含)的,给予实际研发投入15%—20%的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规模以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软件研发投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按其超过当年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部分的50%给予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

    3

    支持协同创新。龙头骨干企业以产业联盟(平台)等形式牵头组织实施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应用技术研究和推广的,对产业联盟(平台),按其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其中单个参与企业最高补助500万元。在城市大脑、智能网联汽车、5G产业链、金融科技、量子计算等领域取得重大进展的产业创新平台,实际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其软硬件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每个平台最高补助500万元。

    4

    支持软件产品应用和服务。本市使用单位首次采购经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自主研发、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各类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及解决方案的,按该使用单位采购软件产品(软件服务)及解决方案的价格,给予最高30%的风险补偿资金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5

    支持首台套研发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成套装备总价值在500万元(含)以上,单台设备价值在200万元(含)以上,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的,分别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40%和20%,给予生产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成套装备总价值在500万元以下,单台设备价值在200万元以下,属于国内、省内首台(套)的,分别按不超过市场销售价格20%和10%,给予生产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6

    支持工业技术软件化。鼓励面向特定行业、场景的工业APP开发应用,企业开发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APP培育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信软〔2018〕79号)要求的基础共性工业APP、行业通用工业APP、企业专用工业APP,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30%的资金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300万元。大力推进企业上云,鼓励云服务商、信息工程服务企业推广应用云服务,云服务企业当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25%的资金补助,每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7

    支持标准制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主导制定完成国际、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150万元、45万元、30万元、15万元和7.5万元的补助;参与完成国际标准制定的,每项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助;牵头开展国家、省、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每项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25.5万元和15万元的补助。

    8

    支持开放合作。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建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的,给予一定补助。支持以设立分校、联合办学、成立联合实验室、重大项目合作落地等多样化形式,加强国际间技术交流与合作。政府主办、企业承办的专业性强、影响力大的国际级、国家级高规格展会,根据实际成效给予展会承办单位一定补助。

    9

    对产业带动明显、提质增效急需的特别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扶持。

    政策主管部门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本文转自:杭州财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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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市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杭科计〔2018〕104号

    杭财教会〔2018〕101号


    出台背景

    为引导中小微型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加快实施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杭州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实施方案。

    主要政策内容

    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20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200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2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下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对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经费额较上年度新增50万元以上,且在全市同类企业研发经费增加额排序中居前400位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限下服务业企业和建筑业企业,按不超过新增研发经费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

    政策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本文转自:杭州财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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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一带一路”大数据分析报告发布

    由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一带一路”大数据中心编著的《“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7)》10月12日在北京发布。这是国家信息中心继2016年首次发布《“一带一路”大数据报告(2016)》后,再次推出运用大数据技术全面评估“一带一路”建设进展与成效的综合性年度报告,并推出“一带一路”八大指数,全方位评估“一带一路”建设进展与成效。


    详情链接:

    http://www.chinagb.net/news/waynews/20171018/1194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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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年5G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通知发布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8年度课题申报的通知。我国IMT-2020(5G)推进组,目前已经进入了第二阶段,工信部的这一举措极大程度上推进了5G的发展。

    详情链接:

    http://tech.sina.com.cn/roll/2017-10-12/doc-ifymuukv17653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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