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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等五部门部署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的通知》,推动加快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促进良好生态,助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以下简称全国行活动)以“一月一链 益企畅融”为主题,着重面向优质中小企业、产业链关键节点中小企业等重点中小企业群体,发挥“股、贷、保、担”综合融资手段作用,通过组织各类对接活动,引导金融资源更加精准支持链上中小企业。
全国行活动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组织方式,开展宣传培训、产品推介、股权融资对接、信贷融资对接、保险服务对接、并购重组对接、产业对接、政策对接等活动,并由各相关金融机构设置网络服务专区,推出公益直播、金融机构展示、专属金融产品展示、金融知识宣讲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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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人工智能
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积极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算力设施建设
(一)支持算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算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市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加速形成重大科研成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力度。对纳入政府统一布局的新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鼓励合作银行设立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提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支持服务器等算力设施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给合作银行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享受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争取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三)扩容“算力券”发放。每年“算力券”总额提升至2.5亿元,新增“算力券”支持企业购买符合杭州市规划布局的智算中心以及纳入算力撮合的合作伙伴所供给的智能算力。“算力券”按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给予用户企业补贴,其中,依托经备案的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MaaS)、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国产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其他算力设施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20%。单家企业每年“算力券”申领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培育模型开放生态
(四)支持模型合规备案。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五)支持模型开源社区建设。加大模型开源生态培育力度,支持开源社区发布开源模型、提供模型服务(MaaS)、开展模型智能体(Agent)应用,搭建人工智能人才交流平台,定期发布一批以人工智能应用为重点场景的产业“机会清单”,组织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参与“揭榜挂帅”项目,促进产业转化。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赛事的政策支持力度,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赋能实体经济
(七)支持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人工智能赋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研发制造、中试生产和检测测评公共服务能力。加速推动基础大模型行业应用,聚焦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培育创建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以及不少于1000万元投入的,每年对其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资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八)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鼓励形成典型应用、推广案例,每年择优对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九)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围绕打造人工智能全产业链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数据支撑,加强芯机联动、整零对接、产业协同,培育高性能芯片、高速光网络、高性能液冷服务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态数据集等一批细分领域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加强优质企业引育。围绕智能算力、大模型和应用赋能等全产业链领域,大力引育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高成长型的新势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杭州总部企业。加快培育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布局建设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鼓励区、县(市)给予租金减免、团队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依法加强企业模型备案指导、数据要素使用等服务保障。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
五、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十二)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强化对世界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国际顶级奖项获得者项目的支持。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加强对人工智能人才支持。在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中,加大人工智能初创项目的关注力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三)实施人工智能企业专项授权。加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的人才授权认定,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核心环节,评选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给予专项人才授权认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实践应用能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探索建立开放式培养平台,鼓励引导青年、大学生学习人工智能技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本措施自2024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所列资助(补助、奖励)标准,均为最高标准,资助(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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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 |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人工智能
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抢抓人工智能新一轮发展机遇,积极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杭州人工智能产业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打造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高地,特制定本措施。
一、加快算力设施建设
(一)支持算力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开展算力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市级按照有关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承担国家、省重点研发任务,加速形成重大科研成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加大融资贴息支持力度。对纳入政府统一布局的新建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鼓励合作银行设立优惠利率信贷资金提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支持服务器等算力设施抵押融资。财政资金给予贴息支持,根据合作银行优惠利率择优分档给予项目建设单位不超过1.5个百分点的利息补贴,贴息金额不超过项目建设单位支付给合作银行利息的50%,且单个企业享受贴息金额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符合条件的算力项目申请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积极争取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产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三)扩容“算力券”发放。每年“算力券”总额提升至2.5亿元,新增“算力券”支持企业购买符合杭州市规划布局的智算中心以及纳入算力撮合的合作伙伴所供给的智能算力。“算力券”按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给予用户企业补贴,其中,依托经备案的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进行模型服务(MaaS)、智能体开发等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国产算力设施开展模型训练、推理和应用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30%,使用其他算力设施的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算力合同费用的20%。单家企业每年“算力券”申领不超过800万元,生成式多模态基础大模型企业可以放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二、培育模型开放生态
(四)支持模型合规备案。鼓励企业自研模型申请模型备案,对获得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备案的企业,依据其模型评测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经信局)
(五)支持模型开源社区建设。加大模型开源生态培育力度,支持开源社区发布开源模型、提供模型服务(MaaS)、开展模型智能体(Agent)应用,搭建人工智能人才交流平台,定期发布一批以人工智能应用为重点场景的产业“机会清单”,组织人工智能领域高层次人才参与“揭榜挂帅”项目,促进产业转化。对模型下载量靠前、模型性能排名持续领先、社区贡献度高的开发企业,按照贡献模型、算子等不同类别,择优选择不超过10家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100万元分档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六)举办赛会活动。支持企业联合高校院所、第三方机构在杭举办人工智能创新大赛等赛会活动,加大对人工智能赛事的政策支持力度,获奖选手可申请认定为相应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三、加快赋能实体经济
(七)支持公共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人工智能赋能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提升研发制造、中试生产和检测测评公共服务能力。加速推动基础大模型行业应用,聚焦未来产业细分赛道培育创建一批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推进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学设备研发、中试平台搭建,对经认定的未来产业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形成有核心带头人的研发团队以及不少于1000万元投入的,每年对其平台建设、前沿或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示范应用类项目,按不超过审核确定投入的5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资助不超过3年。(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八)支持赋能新型工业化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技术在制造业细分领域的创新应用,推进人工智能供给与制造需求深层对接。征集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制造业细分领域的示范应用及解决方案,鼓励形成典型应用、推广案例,每年择优对不超过5个实现首次应用的优秀方案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九)打造细分领域产业集群。围绕打造人工智能全产业链算力底座、模型基石和数据支撑,加强芯机联动、整零对接、产业协同,培育高性能芯片、高速光网络、高性能液冷服务器、人工智能算法、多模态数据集等一批细分领域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加强优质企业引育。围绕智能算力、大模型和应用赋能等全产业链领域,大力引育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拥有自主核心技术、高成长型的新势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杭州总部企业。加快培育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对首次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企业,按有关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投资促进局、市经信局)
(十一)强化要素保障。布局建设市级人工智能产业特色园区,鼓励区、县(市)给予租金减免、团队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依法加强企业模型备案指导、数据要素使用等服务保障。引导“3+N”杭州基金群通过国有资本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加大对人工智能人才创业项目的天使投资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市)政府]
五、强化人才队伍支撑
(十二)加大人工智能人才招引力度。强化对世界知名企业技术负责人、国际顶级奖项获得者项目的支持。在“西湖明珠工程”中单列人工智能赛道,加强对人工智能人才支持。在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政策中,加大人工智能初创项目的关注力度。(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
(十三)实施人工智能企业专项授权。加强人工智能重点企业的人才授权认定,聚焦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细分赛道和关键核心环节,评选一批优质人工智能成长型企业,给予专项人才授权认定。(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
(十四)加强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自主培养。鼓励企业与在杭高校院所共建校企人工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人才实训基地等,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工智能人才实践应用能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探索建立开放式培养平台,鼓励引导青年、大学生学习人工智能技能。(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本措施自2024年8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由市经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措施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本措施所列资助(补助、奖励)标准,均为最高标准,资助(补助、奖励)资金由市和各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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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信局、经发科技局):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81号)、《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细则》(杭政办函〔2019〕46号)、《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第一批杭州市工信领域项目申报工作。本次项目申报包括以下三类: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未来工厂”培育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后开工(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的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1000万元(含)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1.事后类项目,形式上应已完工即通过竣工验收或设备已安装验收,财务投资上应基本完成且发票、付款和记账一致;事前事中类项目,企业征信为优且属地财政已预资助;
2.项目已在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立项备案,并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2021年1月之前立项备案、时间跨度较长的项目,须由属地经信部门出具项目核查意见,重点核实项目建设周期和投资完成情况;
3.经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或省级“专精特新”的制造业企业,且2024年1月27日以后开工的项目(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实际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申报门槛降低至500万(含);
4.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相关产业政策资金补助。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事后类项目。
(1)线上填写《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后资助类)》,提交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如线上信息修改,应重新打印纸质件并盖章上报;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项目投资统计报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206表),如项目跨多个年度实施,须提供历年报表;
(4)《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5)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杭州市工业类投入项目完成投资财务清单》(详见线上模板),清单中的“付款金额”“发票金额”应完备并与申报表中的“已完成三项合计投资额”一致;
(6)填报的产业分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须提交佐证材料,纸质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产业分类为其他产业的,无须提交;
(7)《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2.事前、事中类项目。
(1)线上填写《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项目申报表(事前事中资助类)》,提交后,打印纸质件并盖章;
(2)《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或投资项目备案表;
(3)《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4)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查询情况(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
(5)产业分类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集成电路和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须提交佐证材料,纸质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
(6)《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审核关键性指标,特别是项目实施企业性质(是否制造业)、项目性质(是否技改)、项目备案时间(2021年1月之前立项开工的项目,须出具项目核查意见)、项目实际实施周期、产业分类和已完成三项合计投资额(设备、外购技术、软件投入)等,并仔细校核上报材料,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
各属地政府上报材料包括行文盖章件、申报汇总表(附件1)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如线上线下申报及审核信息不一致的,以纸质盖章件为准。
二、“未来工厂”培育企业
(一)申报方向
1.“聚能工厂”,重点面向平台型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旨在构建具有大规模、分布式、多品种制造能力的组织型制造体系,打造巨量订单的承接能力。
2.“链主工厂”,围绕省市标志性产业链建设,重点面向“雄鹰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企业,旨在建设以“链主工厂”为核心的、具有全球竞争力和供应链控制力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支持“链主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企业提供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的专业化服务,引育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3.“智能工厂”,以打造智能化标杆为目标,围绕六大“新场景”(数字化设计、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共享化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化延伸),深化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
4.“数字化车间”,推进装备和产线数字化升级,实施计划、制造、品控、仓储等应用系统集成,提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支持中小企业深入推进“数字化车间”改造,积极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配套链,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实施企业整体的“车间化”转型。
5.“云端工厂”,主要指“有自己的品牌产品,没自己的实体工厂”的生产性服务类企业,比如:电商平台、工业设计企业、网红营销组织、创新孵化器等市场主体,通过委托加工的形式,在“云端”生产制造自主品牌产品,将自身转化为新制造主体。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须为杭州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申报企业须为制造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2022—2023年已被评定为“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可按“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链主工厂”次序,向上逐级申报;2022—2023年已列入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库但未评定的企业,无需再次申报培育。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要做好线上、线下初审报送工作,并形成《2024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详见附件2),正式行文上报。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条件的软件企业,符合相关政策条款的均可申报。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营收首次上相应规模的,需填报五年来企业营收数据(营收数据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与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比对为准)。
2.支持企业做优做精:需满足自本政策发布后首次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
3.支持加大研发投入:需同时满足“2023年营收2亿元(含)以上”“营收增速超过20%”“研发投入占营收的比例超过20%”三个条件(营收、研发投入数据以企业年度审计报告与市税务局、市统计局比对为准)。
4.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申报“首版次应用推广”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符合部、省首台(套)产品应用推广目录并在有效期内,需填写前3年营收增速均超10%的情况、软件销售超1000万元情况;申报“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的,2023年移动APP(游戏除外)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且有软件著作权;申报“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方案)”的,须为2023年度入选的项目,如获评项目为“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且以联合体入选的,申报企业需为牵头单位。
5.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需为龙头骨干企业牵头协同创新,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元宇宙等未来产业领域开展重大软件产品创新研发。申报企业需提供协同创新相关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主可控程度、创新性、对国外产品的可替代性以及实际应用成效、取得的重大经济社会影响或科技成果等。
6.鼓励开拓应用市场:申报企业已稳定运行三年及以上,拥有实际经营场地,能为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改造提供规划、实施、运行和升级维护等专业工程技术服务。每年只能选择以下三种方向中的一种申报评定,已获评市级优质数字工程服务商的企业不得再次参与其他类型的评定。
生产制造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控制软件、生产执行软件、智能物流仓储、设备物联(智能传感器、智能仪器仪表、数据采集盒子及边缘计算)、工业感知系统、生产制造系统等服务商。
经营管理数字化服务商:包括提供工业设计及产品管理软件、办公软件、财税软件、企业资源管理软件、客户管理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数据底座及中台、商业智能模型/软件、数据管理及交易服务、经营管理软件等服务商。
产业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包括提供行业资讯及交易、组织型制造、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等平台的运营商。
7.培育创新平台:申报建设“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的,平台需涉及开源平台、开源社区、代码托管及开发测试、软件测试验证等创新服务领域的公共服务,且由链主企业、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链主企业作为申报主体。
8.培育开源生态:需为基于自主技术开源项目开发的原创软件产品,申报企业需填报开源项目基本信息,以及原创软件产品对开源项目的贡献度、下载量等相关情况。
(二)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线上填写《2024年〈杭州市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项目申报表》并打印盖章。
2.相关证明材料。
(1)软件企业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需提供: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③软件企业专项审计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④企业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⑤自主知识产权汇总表(详见线上模板)及近三年有效的自主知识产权凭证(含软件著作权、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需至少提供一个软件产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类企业需提供委托开发和服务的合同);
⑥合法经营承诺书(承诺在汇算清缴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知识产权侵权等行为);
⑦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⑧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证明(包括企业软件开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支撑环境表,详见线上模板);
⑨IS09000系列或CMM/CMMI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或者提供符合软件工程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说明以及有效运行的过程文档记录等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
(2)申报政策条款相关证明材料。
①支持企业做大做强: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②支持企业做优做精:获评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的相关凭证;
③支持加大研发投入:2022、2023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④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首版次应用推广):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⑤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支持开拓移动互联网市场):移动APP的软件著作权证书、移动互联网APP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⑥鼓励自主软件推广应用(获评国家级优秀项目):获评证明材料;
⑦鼓励高端软件协同创新:项目建设方案(参考线上模板);
⑧鼓励开拓应用市场:2024年杭州市优质制造业数字工程服务商申报书(详见线上模板);
⑨培育创新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新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报告(详见线上模板);
⑩培育开源生态:由开源项目发布主体出具的开源项目情况以及申报的原创软件产品成效情况(参考线上模板)。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均需提供)。
①财政扶持情况说明(详见线上模板);
②项目承诺书(详见线上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经信部门做好线上、线下初审报送工作。要加强项目内容确认、申报资料形式审查、佐证材料核实和项目推荐等工作,确保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对初审通过的项目,须在审核意见上盖章,并形成《2024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正式行文上报。
四、其他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企业网上申报请登录市经信局门户网站—杭州市企事通直报平台(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8771/platform/hzQR/huiqi.htm?site=6),线上申报提交成功后,须打印纸质件4份并盖章报送属地经信部门审核。各地经信部门初审,线上请登录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zjx.jxj.hangzhou.gov.cn:9001/support-library-platform/#/login),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行文报送市经信局。本批项目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各地经信部门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0日。未尽事宜,请联系市经信局有关处室,具体如下:
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产业投资处,电话85257139、85257152。
“未来工厂”培育企业:产业数字化推进处,电话:85257096、80257094。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电话:85257163。
附件:1.2024年杭州市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申报汇总表(事后资助类)/(事前、事中资助类)
2.2024年杭州市“未来工厂”培育企业汇总表
3.2024年杭州市软件产业政策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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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政府下达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附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明确经济发展、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文化发展等8个方面的主要目标。 下载请至文末阅读原文 聚焦聚力提升政策引导保障成效 迭代升级“8+4”经济政策体系 优化8个政策包和4张要素保障清单,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23.6亿元,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落实惠企政策,为市场经营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严肃财经纪律,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幅压减论坛、展会、节庆等活动,把更多财力用在帮企业、促发展、惠民生上。
积极争取和用好国家政策 争取100个以上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力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
发挥“4+1”专项基金撬动作用 年度计划投资20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1000亿元,并扩大省科创母基金规模。
坚持“投早、投小、投科技”,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催生一批拥有核心技术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成长企业。
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聚焦聚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 持之以恒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围绕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安排“千项万亿”重大项目1000个以上,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
提高项目建设效率,确保中鸿新材料、甘电入浙±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金七门核电一期等新建项目2024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瑞浦兰钧新能源、金塘新材料等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达效。
推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 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及时打通审批、供地、融资等堵点卡点,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扩大产业投资、参与基础设施投资,让社会资本真正“有得投、放心投、投得好”。
多措并举扩大消费 积极培育智能家居、文娱旅游、体育赛事、国货“潮品”、银发经济等新的消费增长点。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提振新能源汽车、电子产品等大宗消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
聚焦聚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 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做优做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高端软件等产业集群,积极推进工业“智改数转”,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9%左右,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覆盖率达到85%。
促进制造业集群式、高端化发展 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一链一策”推动新兴产业提质扩量,前瞻布局一批未来产业,支持杭州市、宁波市建设未来产业先导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
统筹推进世界一流企业、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培育,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增“雄鹰”企业30家、上市公司5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0家以上。
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深化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支持传统产业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重点技改项目5000个以上。
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紧密对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培育壮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服务、法律会计、节能环保等生产性服务业,新增服务业领军企业200家以上、服务型制造企业(平台)60家。
聚焦聚力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 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 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打造创新策源地,牵引带动省内各类科创走廊提高创新强度和质效。实施“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项目400个以上。
落实研发经费加计扣除、“三首”产品推广应用等政策,引导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新增科技领军企业1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高新技术企业5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2万家,新建省级创新联合体10家以上。
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整体性跃升 大力实施“双一流196工程”,支持浙江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支持西湖大学建设高水平新型大学,支持省属高校建设高水平大学,加快构建一流学科建设体系。
实施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进一步改善高校办学条件。支持宁波东方理工大学(暂名)筹建工作。
加大人才招引培育力度 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新遴选顶尖人才40名以上、省引才计划专家500名以上、省培养计划专家600名以上,力争新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500名以上,培养卓越工程师500名以上,新增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25个以上,新增技能人才40万名以上。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构建政策制定、预算编制、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数据共享等协同机制,促进科创平台、高等院校、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紧密对接,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创造能力和转化效率。
聚焦聚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提升制度型开放水平 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聚焦投资、贸易、金融、科技、数据等重点领域,稳步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加快形成贸易投资合作的新机制新模式。
千方百计稳外贸优外资 继续打好“稳拓调”组合拳,深入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行动,培育发展海外仓、数字贸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基本稳定。
以超常规力度招引“大好高”和专精特新外资项目,力争实际使用外资200亿美元以上,其中制造业外资占比超过29%。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 编制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集装箱码头发展专项规划,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进现代化内河航运体系示范省建设,力争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增长4%以上。
加快建设宁波舟山港重大集疏运工程、长三角航空货运枢纽、长三角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宁波枢纽、通苏嘉甬铁路等项目,着力构建现代化交通物流体系。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 全方位参与共建“一带一路”,优化境外经贸合作布局,扩大中间品贸易,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性。
高质量办好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纵深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
高水平建设海洋强省 发挥甬舟海洋经济核心区引领功能,加快建设环杭州湾、温台沿海等现代产业带,推动海洋经济成为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
聚焦聚力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推进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深化数字政府建设,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达到85%以上。规范提升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企业投资项目领域审批中介事项清单压缩至50个以内。
推动全过程公正高效集成监管,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推进融资金融服务线上化、科技化,努力实现“一次不跑、又快又好”。
推动“民营经济32条”政策精准落地 推动政商交往正面、负面和倡导清单落地落细,积极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民营企业的呼声和诉求,让民营企业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高质量举办第七届世界浙商大会。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探索建立大宗商品储备管理体系和贸易投资制度,积极争取新一轮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知识产权全链条集成改革,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实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深化提升行动,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
聚焦聚力缩小“三大差距” 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 唱好杭甬“双城记”,提升四大都市区和中心城市能级。实施县城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500个左右,支持县城做大特色产业、做强支柱产业,进一步增强连接城市、辐射乡村的功能。 加快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新画卷 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壮大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创意农业,建成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全产业链100条。
深化科技强农、机械强农,协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0个,建设高标准农田78万亩以上,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
推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 “一县一策”“一业一策”支持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支持浙西南革命老区建设发展,拓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通道,加快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完善山海协作工作体系,滚动推进产业合作项目300个,派遣科技特派员2000人次以上。
持续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 推进“幼有善育”,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学有优教”,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供给,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深化“县中崛起”工程,整合优化山区海岛县教育资源。
推进“劳有所得”,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做好重点群体稳定就业工作。
推进“病有良医”,高标准建设省市县乡村卫生服务体系,推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扎实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含大病保险)比例职工达到85%、城乡居民达到69%。
推进“老有康养”,加强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和多功能融合场景建设,推进居家和社区适老化改造,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覆盖率达到70%。
推进“住有宜居”,积极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稳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中村改造“三大工程”。
推进“弱有众扶”,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全省年人均低保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支持舟山市等地开展全域公共服务一体化试点。
聚焦聚力推进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设省域探索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全面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工作要求,促进文物和文化遗产整体保护、活态传承,更好地赓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
繁荣发展文化体育事业 深入实施文化基因激活工程,加强“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成果宣传展示,推进新时代文艺精品攀峰行动,支持浙派工艺美术创新发展。
丰富“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建设内涵,提高农村文化礼堂利用效率。
做好后亚运文章,促进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体育强省。
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四条诗路文化带、之江文化产业带、良渚文化大走廊和横店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发展大视听产业,积极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新场景,打造千万级核心大景区30个,文化旅游产业增加值增长6%左右。
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实施全域文明建设行动、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和人文素养提升计划,深化“书香浙江”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擦亮“浙江有礼”省域文明品牌。
聚焦聚力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扎实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 统筹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新开工电源项目装机2600万千瓦,其中绿电装机占比达到85%;新投产电源项目装机1200万千瓦。
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治塑,确保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25微克/立方米,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加强噪声污染治理,推进“宁静小区”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 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创新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 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支持省级以上园区开展新一轮循环化改造,建设一批低(零)碳园区、工厂、农场。
聚焦聚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法治浙江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 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常态化排查整治各领域各行业风险隐患,全力遏重大、降较大、提本质。
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水平 深入实施防汛防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完善防洪工程体系,抓好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增强应急救援、全灾种保障和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确保城乡安宁、群众安乐、社会和谐。创新落实国防教育、国防动员机制。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政府立法,深化县乡行政合法性审查改革、“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决策程序、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把厉行法治的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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